为切实发挥城镇公益性岗位促进就业困难群体就业的积极作用,根据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20〕126号)和定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定西市城镇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的通知》(定政办发〔2019〕91号)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和社区工作岗位需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人数
本次计划聘用城镇公益性岗位30个,在2023年9月至2024年3月期间,其中25名公益性岗位人员先参加全镇经济普查工作,经济普查工作结束后,返回平襄镇各社区工作。
二、聘用条件
招聘对象主要为辖区内就业困难人员。重点是大龄失业人员和零就业家庭人员。男性年龄原则上在57周岁以下(1966年9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年龄原则上在47周岁以下(1976年9月1日以后出生),高中或大专以上学历。如果个人条件比较优秀的,男性年龄可放宽至58周岁(196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可放宽至48周岁(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就业困难人员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就业愿望和就业能力,持有《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未就业人员:
1.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中的大龄人员;
2.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
3.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人员;
4.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城镇居民;
5.连续失业6个月以上的城镇居民;
6.因失去土地落户在城镇的就业困难人员;
7.省政府规定的其他人员。
三、报名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3年8月30日下午—9月1日(上午:8:30—12:00 下午2:30—6:00),共2.5天。
地点:平襄镇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
四、工资福利待遇
岗位人员执行全省最低工资标准按月发放岗位补贴(执行1670元/月标准),并缴纳单位配套养老保险(如2023年679.1元/月),岗位补贴和养老保险单位缴纳部分从就业补助资金中解决,个人养老保险部分从岗位补贴中扣除(如2023年339.6元/月)。可根据岗位要求、工作难易程度和工作量另外给予合理的用工报酬,并积极为城镇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提供采暖补贴和节日慰问等福利待遇,所需资金由平襄镇人民政府承担。
五、报名所需材料
报名需提供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通渭县城镇公益性岗位招聘审批表》,就业困难人员还需提供《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原件及复印件,零就业家庭人员还需提供《“零就业”家庭人员认定审批表》,低保户需提供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残疾人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失地农民需提供原乡镇出具的失地证明,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还需提供毕业证、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以上材料一式两份。
六、招聘程序
1.报名审查。符合条件人员携带相关证件、材料到平襄镇人民政府现场报名,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初审,确定初审合格人员。
2.综合测试。平襄镇人民政府对初审合格人员通过“笔试+面试”或面试的方式进行能力素质测试,按得分由高到低初步确定拟聘用人员。其中,采取“笔试+面试”方式的,按笔试成绩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
3.资格复审。在综合测试之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拟聘用人员相关资料,由人社部门进行资格复审。
4.体检。拟聘用人员自行到县内具有相关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因体检不合格影响工作的或自愿放弃等原因造成空缺的,按照综合测试排名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5.公示。经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后,在平襄镇人民政府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6.聘用。经公示无异议后,签订合同进行聘用。平襄镇人民政府与聘用人员签订通渭县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聘用协议书,并将聘用人员报人社部门备案。劳动合同实行一年一签,聘用期限三年,三年后将不再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自动退出公益性岗位。
7.培训上岗。根据工作实际对聘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完成后上岗开展工作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本次公益性岗位的招聘工作,由平襄镇人民政府指定专人负责,严格按照时间要求组织报名、开展资格审查、综合测试、公示、体检、培训、聘用等工作,确保每个环节有序进行,9月1日下午6:00前完成人员聘用和上报工作。
(二)严格受理程序。督促报名者如实填写报名表并提供真实材料,不得弄虚作假、隐瞒个人工作和学历情况;严格遵守相关笔试、面试规定,出现违规违纪行为的,一律取消资格。
(三)落实管理制度。符合条件人员签订合同以后,要服从平襄镇人民政府的管理制度和工作安排,严禁冒名顶替上岗、无故缺岗和其他违反单位内部制度的情况发生,一经查实,按照本方案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终止公益性岗位各项待遇。
(四)加强监督检查。公益性岗位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防止挂岗、冒名顶替等行为的发生。
平襄镇人民政府
2023年8月30日